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江苏农村发展学院设立院务委员会,成员包括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计财处、人事处、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学工处、教务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领导;院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代表学校全面协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