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专家: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发布了《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2年科技“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通知内容及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通知发布网址https://www.jsyhkf.com/gsgg/info_12.aspx?itemid=4887),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与公司相关联系人提前取得联系,根据公司通知内容和联系人相关要求撰写申报书,并持项目申请书、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需明确各方分配比例)等相关申报材料至行政楼B217办理申报用章等事宜。
【合同签订】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的具体要求起草技术合同书(如公司无模板要求,请使用学校技术合同模板),项目负责人需通过学校办理合同法律审核和签订用章申请。具体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科研服务平台”,点击【横向项目】,进入【合同法律审核】,提交合同书。通过【合同法律审核】的项目将受到律师审核意见,请点击首页收到的通知处“项目名称”或进入【横向项目】-【合同签订用章】界面点击该项目列表【完善】按钮进一步完善合同信息,并按照律师意见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再次提交上传。审核通过后,在【合同签订用章】界面打印带水印合同,携带合同至社会合作处(行政楼 B217)盖章、签字。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揭榜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揭榜单位(特指牵头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针对江苏省沿海滩涂盐碱地作物生产力提升、土壤加速治理培育、生态治理/修复、土地利用关键技术、土壤改良、土壤调查检测评价等方面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含有单独任务/合同书的项目下设课题)业绩(即类似业绩,以任务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揭榜单位须组织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包括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个联合体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
(二)揭榜单位(特指牵头单位)须于提交项目申请书前与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明确合作内容及方式。
(三)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内容要系统完整,须要覆盖项目课题所有研究内容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立项评审。
(五)申报项目课题应合理设计项目研究内容及体量,依据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提出项目经费预算,并符合省沿海集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要求。
(六)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和失信行为。
(七)省沿海集团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立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监督管理(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纠偏等),中榜单位及参与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八)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合理化建议等,均为省沿海集团、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沿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项目参与单位共同所有。但考虑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期有科研平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需求,因此,仅有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能使用上述自主知识产权等项目科研成果开展有关申报工作。
四、组织方式
(一)现场踏勘。申报人可与公司联系开展试验地块和示范区域现场踏勘,相关费用自理。
(二)材料递交。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按项目申请书、科研诚信承诺书及其他补充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2022年4月20日18:00前邮寄至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扫描成PDF格式提交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模板可在省沿海集团官网(www.jsyhkf.com)“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三)立项评审。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诚实信用原则,由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初步筛选,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省沿海集团并通知申报单位。省沿海集团成立“揭榜挂帅”项目专家评审小组,组织现场答辩,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中榜单位,并对预算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
联系人1:赵梦甜(申报咨询及材料递交);联系电话:18276710535;联系邮箱:576312308@qq.com。
联系人2:汪 帆 (现场勘察及合作咨询);联系电话:15155418617;联系邮箱:770284507@qq.com。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实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
2、学校联系人:
陈荣荣 025-84395383 行政楼B217
徐敏轮 025-84399706 行政楼B208
社会合作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