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3月,为南京农业大学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机构,隶属于宿迁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位于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研究院为江苏省首批建设的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之一,南京农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苏北分中心、宿迁市设施园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宿迁市果蔬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盟、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专家服务站、江苏省科协首席专家(工程师)、南京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服务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新型重点研发机构的主要依托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科研助理2名。
(二)招聘要求
1、全日制硕士(含)以上学历。
2、蔬菜学、果树学、园艺学等相关专业2人。由于工作实际需要,男性优先,拥有驾照者优先考虑,宿迁户籍者优先录用。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事业心强,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勤奋扎实,善于钻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5岁。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初审与面试(含答辩)、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或登录研究院官网下载),并提供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身份证、2寸蓝底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论文成果目录、以第一作者署名专利和代表性论文等)。
2、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unj7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姓名+应聘者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二)面试
研究院将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名,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人员参加面试(含答辩),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知识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研究院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
由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而是另行履行招聘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工作待遇
录用后,需签订3年劳动合同,不进编。试用期6个月,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待遇参照宿迁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工资发放,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同时享受宿迁市“购房券”政策,全职在宿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类别,给予10-200万元“购房券”。
四、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营营
电 话:0527-84672886,18751062611
邮 箱:sunj72@163.com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开发区南蔡乡(宿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内)
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