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淮安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3年2月7日,是南京农业大学和淮安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也是淮安市注册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服务淮安现代农业,充分发挥南京农业大学的师资资源和科技资源优势,建设“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研究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一)招聘职位:
科研技术员4-5名,成果转化及推广1-2名,试验猪场技术员1-2名,出纳1名,行政助理2-3名。
(二)招聘要求:
1.肉品加工类相关专业、生物节能饲料类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成果转化及推广人员、行政助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试验猪场技术员、出纳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要求有1年以上从业经验,熟悉专业方面业务。
3.薪酬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考淮安市相关事业单位标准及南京农业大学有关规定,根据申请人情况面议。
二、报名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无重大过失。
(二)学历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三)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完成研究院及院属所有单位相关工作事宜,并具备八小时以外的工作条件。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初审、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
(一)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后发至邮箱:njau_ha@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1.应聘人员申请表和应聘人员自荐表(见附件1和2;或登录研究院官网njauha.com下载);
2.2寸蓝底证件照;
3.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其他荣誉、获奖、业绩等证明。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
(二)笔试与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经初审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入围者,组织面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知识等。
(三)体检
研究院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
由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而是另行履行招聘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皋路19号(淮安智慧谷A3号楼3楼)
邮 编:223005
联 系 人:武恩在
联系电话:0517-89863520,1891208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