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便于统计我校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做好教师社会服务工作量的统计、补贴、分配工作,2015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将采取电子月报登记与认定公示制度。定于每月1至5日按通知要求提交电子材料至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办”),每月10至16日由新农办网站公示全校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结果。
因寒假放假等原因,现开展2014年12月-2015年2月共计3个月的社会服务工作量申报、认定工作。
相关注意事项:
1.社会服务工作量补贴对象:我校在职教师。
2.社会服务工作认定范围主要包括:教师参与的由新农办、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或认可备案的新农村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学研服务、咨询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个人或组织以其他名义开展的任何社会活动,不包括在南京农业大学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范围。
3.填报社会服务工作量相关统计表格时,须提供参与相关工作的通知、函件、车票、图片、新闻报道等相关电子或文本佐证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新农办进行统一审核、认定与公示。
4.此次申报时间延至2015年3月10日前
申报方式:填写附表1并附相关佐证电子材料,发至新农办指定邮箱。
如有疑问,请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克其 王明峰
电子邮箱:xnbjdk@163.com
联系电话:025-84399706
南京农业大学新农办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