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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京农业大学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工作”形象标识(LOGO)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5-10-2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创新高校农业技术推广机制,2015年农业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依托科研院校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工作(农办财[2015]48号)。南京农业大学作为江苏省唯一一所高校参与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围绕江苏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等形式,借助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有效提升我校农业科技贡献率,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扩大我校在试点工作中的影响力,提升我校社会服务的声誉和形象,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南京农业大学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工作”的形象标识(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内涵:能体现高校充分发挥社会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这一主题。要突出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江苏农村发展学院作为组织主体、基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服务对象、信息化平台作为服务手段等特色元素;能体现南农精神风貌、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深刻寓意和感召力。

2、设计要求:构思精巧、主题突出、造型稳重大气、色彩大方、富有艺术特色和视觉感染力,风格、形式不限。其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应有利于后期衍生产品的制作和推广,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在相关印刷品、宣传品、纪念品上标记或展示。设计方案元素中文字表达统一为:南农大农技推广服务。

3、格式要求:运用软件(Photoshop CorelDrawIllustrator等)的作品上交JPG格式的电子稿(形象标识若为手绘作品,请扫描成清晰图像后再用JPG格式上传),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3M设计应注明LOGO比例图、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和LOGO原尺寸坐标图、矢量图(AICDR格式)。认真填写附件2表格中相关信息,简要说明作品的设计思路、设计理念和表现意图。

4、其他要求: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参考其他作品创造,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为参赛者亲自设计制作,不能由他人代替,请参赛者自己备份作品以便核对。

二、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1030止。

2、来稿请在邮件中注明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形象标识应征作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电子稿请投至新农办综合科邮箱:xnbzhk@njau.edu.cn ;纸质稿请邮寄或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综合科  严瑾老师收,联系电话:02584399106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并在校园网、新农办网站公布评选结果。形象标识(LOGO)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分别给予4000元、1000元奖励。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老师或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社会服务工作量补贴。

四、其他说明

1、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递交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2、有关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详细介绍情况请直接登录网站:http://xnb.njau.edu.cn/ 或从南京农业大学主页——社会服务——科教兴农进入。

热忱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衷心感谢您对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中国农技推广LOGO及其设计说明(供参考)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重大农技推广服务项目LOGO设计方案情况简表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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