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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独立法人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意见反馈会

发布人: 陈荣荣 发布日期: 2018-09-14 浏览次数:

 

98日,学校组织召开独立法人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意见反馈会,对淮安研究院和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财务评审工作进行意见反馈,新农办主任陈巍、计财处处长许泉、审计处处长顾义军、新农办副主任李玉清、淮安研究院院长、动科院教授黄瑞华、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院长、园艺院副教授孙锦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李玉清主持。

会上,许泉对淮安研究院和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财务评审工作进行意见反馈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顾义军对意见进行补充说明。黄瑞华、孙锦分别对此次学校组织开展独立法人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根据反馈的意见对研究院进行整改。陈巍总结讲话,他指出研究院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要对照反馈意见进一步核查、整改,并要求于规定时间内递交整改书;对于研究院的其他需要校地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的事宜,将协调校地双方提出解决方案。

       

独立法人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意见反馈会

据悉,在今年611日的新农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盛邦跃副书记对我校新农村服务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以及对提升我校社会服务地位和声誉方面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强调,新农村服务基地,特别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院更要规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以管理出成效。620-24日,新农办联合审计处、计财处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赴淮安研究院、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开展独立法人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工作,事务所从运行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对两个研究院进行评审,并提出存在的问题。淮安研究院、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高度重视此次财务评审管理工作,全院人员配合评审专家完成检查工作。

       

新农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

       

淮安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现场

       

宿舍设施园艺研究院财务管理评审现场

另悉,学校坚持立足江苏、侧重华东、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原则,遵循“学科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的三优势结合导向,与地方政府或企业联合共建和培育50余个不同类型的新农村服务基地,广泛分布在江苏省13个地市以及安徽、山东、云南、江西、内蒙古等省份。截止目前,学校建立并纳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管理和服务范围的新农村服务基地共计24个,其中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新农村服务基地5个,包括淮安研究院、常熟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泰州研究院、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和句容草坪研究院,其中,泰州研究院和句容草坪研究院是学校于2018年度分别与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综合示范基地和句容后白镇人民政府特色产业基地,目前两个研究院科研团队已入驻,各方面条件正在积极筹备落实。淮安研究院、常熟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成立时间较长,在校地双方的共同支持下,成效显著,并获得地方高度认可,三个研究院连续多年在地方同类型研究院年度考评中获得优秀。学校高度重视研究院规范管理工作,定期调研省内外相关高校研究院管理的经验与做法,结合调研结果及时召开学校独立法人研究院规范化管理研讨会;定期开展独立法人研究院管理评审与考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实行基地准入与退出机制,出台了基地管理办法、建立了基地建设标准、制定了基地考核办法等;与基地负责人签订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明确基地第一责任人,对基地安全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科技服务成果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服务基地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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